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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郊检察院多举措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监狱疫情防控监督检察
    时间:2020-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省市两级院和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多措并举,为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健康与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及时部署、反应迅速

           疫情防控命令下达后,城郊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同志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防控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副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落实,积极动员干警,勇于担当。及时在微信工作群中介绍防疫相关信息,引导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做好自身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仔细排查、定时报送

           严格落实检察环节疫情“日报告”制度。每天14:00前,全院干警向办公室报告本人及家属是否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有无近期从湖北来锦(或途经)和去过湖北后回锦人员,以及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办公室每日15:30前将有无被确诊、疑似的检察干警情况报告至市院值班室,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同时在院门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入门体温检测。值班及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对入院人员进行检测。外来人员一律在大厅接待,并佩戴口罩。

           严格制度,认真防疫

           一是全面消毒杀菌,做好防护。办公区内设置了专门消毒室,放置紫外线消毒灯,对外来卷宗由案管人员进行统一消毒,然后再分流。投入财力物力购买了消毒用品,并积极配合物业做好消毒工作,守住疫情不传染、不扩散的底线。二是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报检察长审批,注明前往的具体地点、往返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班次,并报办公室备案。需要进入监狱执行监督任务的,必须由检察长报上级院批准。办案、办公及沟通工作尽量用电话、微信等通讯措施。

           畅通渠道,加强监督

           为发挥检察职能,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监督检察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专职委员召开微信视频会议,制定了《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暂行办法》。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分别与三家监狱的监狱长通了电话,了解情况,提出防控建议。各检察室与监狱各部门负责人以手机、微信等通讯工具每天保持联系,通过视频“直接、面对面”进行监督检察,随时掌握疫情和狱情动态,严格监督,维护监狱稳定。尤其是对监狱在此期间发生的在押人员正常死亡案件,各检察室都及时上报,无一遗漏,同时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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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郊检察院多举措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监狱疫情防控监督检察

      2025-01-08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省市两级院和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多措并举,为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健康与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及时部署、反应迅速

           疫情防控命令下达后,城郊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同志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防控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副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落实,积极动员干警,勇于担当。及时在微信工作群中介绍防疫相关信息,引导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做好自身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仔细排查、定时报送

           严格落实检察环节疫情“日报告”制度。每天14:00前,全院干警向办公室报告本人及家属是否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有无近期从湖北来锦(或途经)和去过湖北后回锦人员,以及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办公室每日15:30前将有无被确诊、疑似的检察干警情况报告至市院值班室,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同时在院门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入门体温检测。值班及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对入院人员进行检测。外来人员一律在大厅接待,并佩戴口罩。

           严格制度,认真防疫

           一是全面消毒杀菌,做好防护。办公区内设置了专门消毒室,放置紫外线消毒灯,对外来卷宗由案管人员进行统一消毒,然后再分流。投入财力物力购买了消毒用品,并积极配合物业做好消毒工作,守住疫情不传染、不扩散的底线。二是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报检察长审批,注明前往的具体地点、往返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班次,并报办公室备案。需要进入监狱执行监督任务的,必须由检察长报上级院批准。办案、办公及沟通工作尽量用电话、微信等通讯措施。

           畅通渠道,加强监督

           为发挥检察职能,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监督检察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专职委员召开微信视频会议,制定了《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暂行办法》。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分别与三家监狱的监狱长通了电话,了解情况,提出防控建议。各检察室与监狱各部门负责人以手机、微信等通讯工具每天保持联系,通过视频“直接、面对面”进行监督检察,随时掌握疫情和狱情动态,严格监督,维护监狱稳定。尤其是对监狱在此期间发生的在押人员正常死亡案件,各检察室都及时上报,无一遗漏,同时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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