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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年度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度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对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上级院表彰情况,对2020年度城郊检察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2020年在疫情期间代表省院对凌源四监进行交叉巡回检察的第三巡回检察组进行了通报表扬。
会议确定了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谋划,主动自觉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奋力开启刑事执行检察事业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明确了今年的工作要点,从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夯实派驻检察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和参与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整治等十六个方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提高站位,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干警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二要找准定位、优势互补,积极推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良性互动和深化拓展。三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主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要提高标准、狠抓规范,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扎实有力筑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基础。
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二要统筹抓好监督和源头防范,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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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年度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度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对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上级院表彰情况,对2020年度城郊检察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2020年在疫情期间代表省院对凌源四监进行交叉巡回检察的第三巡回检察组进行了通报表扬。
会议确定了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谋划,主动自觉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奋力开启刑事执行检察事业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明确了今年的工作要点,从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夯实派驻检察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和参与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整治等十六个方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提高站位,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干警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二要找准定位、优势互补,积极推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良性互动和深化拓展。三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主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要提高标准、狠抓规范,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扎实有力筑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基础。
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二要统筹抓好监督和源头防范,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