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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结束后,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任务。3月25日,召开年度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和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副检察长周桂云主持会议。
会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钟声宣读了《关于对获得上级院表彰情况的通报》及《2021年度专项表彰决定》,鼓励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奋力争先。
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回顾总结了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院干警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彰显担当,业务质效持续提升,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并指出,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全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强化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四项建设,为服务保障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2022年开好局、起好步,检察长于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二是着力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四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懈锤炼能力作风,切实加强督察和问责。
副检察长周桂云传达了高检院《关于依法履职监督切实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要严密防控,切实落实上级院要求检察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织密防控网。三要严明纪律,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等问题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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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结束后,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任务。3月25日,召开年度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和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副检察长周桂云主持会议。
会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钟声宣读了《关于对获得上级院表彰情况的通报》及《2021年度专项表彰决定》,鼓励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奋力争先。
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萍回顾总结了2021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院干警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彰显担当,业务质效持续提升,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并指出,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全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强化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四项建设,为服务保障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2022年开好局、起好步,检察长于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二是着力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四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懈锤炼能力作风,切实加强督察和问责。
副检察长周桂云传达了高检院《关于依法履职监督切实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要严密防控,切实落实上级院要求检察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织密防控网。三要严明纪律,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等问题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