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度检察工作会议。会议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全会精神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以狠抓落实、破解难题、深化改革为抓手,持之以恒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见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向东和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要做实高质效履职,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奠定坚实基础。过去一年来,全体干警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班子建设持续强化,构建梯次合理、合力充足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等制度,深化理论学习、增进团结协作,引领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升;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抓实支部建设、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强队伍专业素能与纪律作风,强化全方位服务保障,打造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检察业务创新突破,坚守刑事执行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派驻检察,纵深推进巡回检察实现全覆盖,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做实群众信访和公开听证,构建“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减假暂”案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并指出,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强化班子建设、锻造过硬队伍、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围绕做好2026年锦州城郊地区检察工作,会议作出四项部署: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利用辽宁红色资源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繁荣检察文化、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二是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常抓不懈,依托“三会一课”载体强化理论学习,严格工作纪律和“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模式强化业务培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派驻、派出检察建设,细化职责清单、强化常态化督导,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聚焦重点监管场所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回,强化科技赋能与多部门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提升监督质效。四是依法全面履职,突出监督重点,推进“减假暂” 案件实质化审查,高度重视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工作,规范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控申案件,落实信访回复制度,化解监管执法矛盾。
撰稿:珊 丹
初审:何海东
终审:刘雨桐
3月6日,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度检察工作会议。会议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全会精神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以狠抓落实、破解难题、深化改革为抓手,持之以恒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见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向东和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要做实高质效履职,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奠定坚实基础。过去一年来,全体干警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班子建设持续强化,构建梯次合理、合力充足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等制度,深化理论学习、增进团结协作,引领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升;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抓实支部建设、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强队伍专业素能与纪律作风,强化全方位服务保障,打造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检察业务创新突破,坚守刑事执行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派驻检察,纵深推进巡回检察实现全覆盖,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做实群众信访和公开听证,构建“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减假暂”案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并指出,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强化班子建设、锻造过硬队伍、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围绕做好2026年锦州城郊地区检察工作,会议作出四项部署: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利用辽宁红色资源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繁荣检察文化、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二是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常抓不懈,依托“三会一课”载体强化理论学习,严格工作纪律和“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模式强化业务培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派驻、派出检察建设,细化职责清单、强化常态化督导,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聚焦重点监管场所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回,强化科技赋能与多部门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提升监督质效。四是依法全面履职,突出监督重点,推进“减假暂” 案件实质化审查,高度重视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工作,规范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控申案件,落实信访回复制度,化解监管执法矛盾。
撰稿:珊 丹
初审:何海东
终审:刘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