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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 协同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时间:2026-02-04  作者:  新闻来源: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2025年6月1日起,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做客2026年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针对监察法新增的“责令候查措施”,最高检制定了《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与责令候查措施衔接工作的规定》,保障办案措施严格依法、衔接顺畅、规范有序。

    在张晓津看来,监察法的修改,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工作职能部门,落实好监察法是职责所在,也是协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张晓津表示。

    注重在案件办理中抓好贯彻落实。张晓津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严格按照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强化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办好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提前介入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完善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为案件移送起诉夯实基础。”张晓津进一步介绍说,“在审查起诉环节坚持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不以提前介入意见代替审查起诉意见,对需要补查的案件依法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监委调查案件开展提前介入1万余件,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1200余件、自行补充侦查900余件。

    协同健全办案衔接制度机制。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围绕修订完善2020年“四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职务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优化指定管辖等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张晓津透露。

    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职务犯罪办理能力提高班”,全国20余个省份举办省级层面监检法同堂培训,1万余名监察、检察、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我们健全监检法人员同堂培训机制,引导共同落实好反腐败法律法规,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标准。”张晓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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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 协同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来源:高检网   2026-02-24

    2025年6月1日起,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做客2026年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针对监察法新增的“责令候查措施”,最高检制定了《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与责令候查措施衔接工作的规定》,保障办案措施严格依法、衔接顺畅、规范有序。

    在张晓津看来,监察法的修改,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工作职能部门,落实好监察法是职责所在,也是协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张晓津表示。

    注重在案件办理中抓好贯彻落实。张晓津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严格按照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强化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办好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提前介入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完善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为案件移送起诉夯实基础。”张晓津进一步介绍说,“在审查起诉环节坚持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不以提前介入意见代替审查起诉意见,对需要补查的案件依法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监委调查案件开展提前介入1万余件,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1200余件、自行补充侦查900余件。

    协同健全办案衔接制度机制。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围绕修订完善2020年“四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职务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优化指定管辖等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张晓津透露。

    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职务犯罪办理能力提高班”,全国20余个省份举办省级层面监检法同堂培训,1万余名监察、检察、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我们健全监检法人员同堂培训机制,引导共同落实好反腐败法律法规,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标准。”张晓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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